关于多维超声胎儿筛查加收项目价格公示
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和浙价费【2015】137号《关于调整部分医疗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诊疗服务,我院将开展多维超声胎儿筛查服务。由产科超声经验丰富的副高及以上高年资医师进行检查,由专职人员陪同,引导。提供安静、宽敞的候诊区,独立的检查室。高端检查设备,实施传输屏幕、检查床、陪护沙发等。具体为:
多维超声胎儿筛查加收(本院):335元/人次
多维超声胎儿筛查加收(外院):635元/人次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医保等级 | 说明 |
多维超声胎儿筛查加收(本院) | 适用于孕22-26周胎儿,以及22-24周双胎孕妇。由产科超声经验丰富的副高及以上高年资医师进行检查,由专职人员陪同,引导。 | 人次 | 335 | 丙 | 提供安静、宽敞的候诊区,独立的检查室。高端检查设备,实施传输屏幕、检查床、陪护沙发等。 | |
多维超声胎儿筛查加收(外院) | 适用于孕22-26周胎儿,以及22-25周双胎孕妇。由产科超声经验丰富的副高及以上高年资医师进行检查,由专职人员陪同,引导。 | 人次 | 635 | 丙 | 提供安静、宽敞的候诊区,独立的检查室。高端检查设备,实施传输屏幕、检查床、陪护沙发等。 |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9日
监督电话:医院医保办公室 0571-82906345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钱塘院区
杭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