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品商店经营权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用品商店经营权承包项目
3、基本情况:
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用品商店位于住院部大厅(现商店的东侧1间,朝东开门),面积约35平方米,内有空调、照明电器等设施,请实地察看为准。
4、经营要求:
(1)一般经营范围:一次性医疗、护理、康复等用品及自费耗材。
(2)不得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鲜花水果、食品、成品饮料、书刊类、危险品(如鞭炮等)、丧葬用品、代乳制品、烟酒商品。不得进行饮食加工。
(3)必须经营项目:医院指定的病人用自费耗材。
(4)合法经营,做到价格合理。
(5)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及声誉,经营内容须得到院方认可。
5、项目承包年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到期,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可按递增10%价格按年续签,一般续签不超过2年。
6、医院保留在其它区域增设同类经营范围商店的权力。
二、投标人资格: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应医疗用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认同本约定的均可参加投标竞价。
三、招标形式:
1、采用投标与现场竞价形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
2、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1)各潜在竞价人根据本公告制定投标价,填写《竞价方报价书》并密封后于2015年7月1日13点30分—2015年7月1日14点00分交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此价格即作为第一轮竞价价格。
(2)主持人当场公布各竞价方报价,并宣布本轮竞价报价结果。位于报价前五名者进入第二轮报价,其他竞价人即遭淘汰。竞价不足五人(含)的,均直接进入第二轮竞价。
(3)第二轮起竞价方代表现场填报《竞价方报价书》的方式进行多轮公开报价。采用“末位淘汰制”, 即通过对各竞价方的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该轮报价排在末位的竞价方即失去以后轮次报价资格。
(4)每轮报价均不应低于前一轮报价,加价幅度5000元(含)以上(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的直接去除),如出现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轮的人员,每轮报价时间不大于5分钟。
(5)最后轮次的最高报价者经现场工作小组确认后即为现场最高报价方并中标。
3、公开竞价起报价为6万元人民币。
4、中标公示为七天,公示结束无投诉的情况下一周内一次性交清承包费,并在之后一周内签订合同。水电费实行包干制,年费用6000元,随承包费一道交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装信封并写明单位),最迟应在2015年7月1日14点00分前现场交工作人员处。
2、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直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在交纳承包金并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到财务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3、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工作时间,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2、资料提供(资料加盖红章):报名时请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随带原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1日14点00分,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4楼)2号会议室 。
七、开标提供的资料(资料加盖红章):
竞价方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随带原件)。
八、其他事项:
1、竞价人如有不明事宜请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16时前联系院方;
2、联系人:李小军 电话:82906116 传真:82906123;
3、地址: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义隆路98号 邮编:311225。
九、中标公示: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将在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