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规范病历书写
为贯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提高我院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迎合我院等级评审新要求,我院加强力度规范病历书写。
10月20日,我院医教科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以及即将入职的新员工参加病历评分标准会议。
会上,院党总支书记徐惠平,医教科科长朱建龙,医教科副科长乐奕全分别发表讲话。其中徐惠平书记、朱建龙科长主要强调了规范病历书写的意义以及规范病历书写在我院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医教科副科长乐奕全则主要从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知情同意书等单元入手着重讲解了《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要求及《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注意事项。最后乐科长强调:行为由心而生,规范病历书写,不仅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医务人员素质的体现,更是加强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的强有力工具,全院临床医务工作者在书写病历时务必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